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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学院关于调整 2022 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4-24 作者: 编辑:吕优 点击:

根据学校《关于调整2022年春季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在“保秩序、保质量”的前提下,缩短整体教学周数,调整课程教学与考试时间安排,按照“一课一方案、计划细致到天”的要求逐门课程制定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调整后的教学日历安排

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整体压缩,后续节假日正常工作。非毕业年级学生于6月23日可正式放假,毕业年级学生离校工作需整体推进,预计于6月23日同步离校。

调整后的教学周:1-15周,即2月28日—6月12日

调整后的考试周:6月13日—6月22日

2.调整后的课程教学安排

对原计划于第16教学周结束的课程,按照“一课一方案、计划细致到天”的要求逐门课程制定调整方案,所有课程最迟要在第15教学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

针对在第15教学周前完成全部教学任务有困难的课程,可采取“临时增加课节”的方式,在学生课表空余时间内,增加若干节次课程。可安排加课空余时间包括:法定节假日(按学校要求执行)、双休日(原则上只安排一天加课)、无法正常开出的实践类(实习、实验等)课程所占用的教学时间段、平时的晚上9-11节。

临时增加课节时间原则上不得与学生原有课程时间冲突。如导致部分学生课程时间冲突,原则上允许学生选择其中一门课请假,但学生须采取回看等方式自行完成该门课程学习和作业,任课教师审查评估后按出勤记录,不得因此影响学生平时成绩。

临时增加课节方式须征求师生意见,经学院学工部门同意,党政联席会议批准,报校区教务办备案,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调整后执行。

3.调整后的考试工作安排

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,考试周由原来的14天缩短为10天,并前移一周,同时考试整体时间安排缩短4天。

调整后的考试周:6月13日—6月22日

为保障考试任务顺利完成,减轻考试周缩短给学生带来的复习压力,拟作如下调整:

1)已结课且无实验学时的课程:建议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,要根据线上考试的特点,综合考虑命题的内容和形式;同时,增强过程性评价,提高平时成绩比例。毕业年级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内容将“考试”变更为“考查”。

2)已结课且有实验学时的课程:建议做好线上考试的准备,并做好不包含实验课成绩的课程考核方案。如果本学期后期仍不满足进行实验教学的条件,则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。

3)15教学周结课的课程:根据本学期后期学校相关要求,采取线上或线下的考核方式。

4)各门课程的考试计划,须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学生,给学生留出一定复习时间。

5)6月12日(周日)可安排全校性统考科目,但一般不安排学院专业课考试。

4.调整后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

1)按照调整后的教学安排,毕业资格审核、颁发毕业证书、授予学士学位等工作也相应提前启动。

2)建议各系须在5月31日前具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条件,并尽早完成线上或线下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准备工作。6月7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、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,具体毕业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学校后续通知安排为准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加强计划统筹。学院各系须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工作专班,定期调度有关情况,协调解决动态调整教学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
2.科学制订方案。学院各系须按照“一课一方案、计划细致到天”的要求,落实落细各项工作,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状况及在线教学情况,认真研究各年级学生培养方案内容和教学进程,分年级制定符合本系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调整方案,充分保障师生的权益,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相关教学任务。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实践类(实习、实验等)课程,按照“一院一策、一专业一策”的要求,妥善安排好课程教学工作。

3.诚信考试教育。学院各系须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,严格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中关于诚信教育要求,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,尤其提高线上考试诚信意识。

4.加强思想疏导。学院各系要加强对师生的政策解读,及时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、教与学的状态,加强信息沟通,制定必要的调整教学安排思想疏导预案,对相关政策误读问题要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引导。

后续相关要求和计划调整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。

建设工程学院

2022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