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度全校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评估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16-03-28 来源:吉林省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编辑: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
  按照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校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字〔2015〕84号)安排,经过实验教学中心自评工作(第一阶 段),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评估工作将于4月1日至30日进行学校评估(第二阶段)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做好迎评准备。

  一、参评主体

  参加评估的实验教学中心,须为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建制备案的实验教学中心。参评中心详见《8455新葡萄娱集团am教学实验中心名单》(附件1)。

  二、评估分组与时间安排

  评估工作按学科类别分5组进行,时间安排表详见《评估时间表(学院适用)》(附件2)。

  三、评估程序

  按时间顺序,各教学单位评估程序分如下三部分:

  1、中心汇报

  每个教学单位以实验中心为单位进行集中汇报。一个中心约15分钟,由中心主任以PPT形式亲自汇报。汇报内容为:(1)中心自评情况;(2)存在问题;(3)下一步改进思考。

  2、实地考查

  逐个实验中心进行查阅档案、考察实验室、师生座谈、查看实验等内容。

  3、专家反馈

  以中心为单位反馈专家意见。

  四、相关要求

  1、评估材料

  每个实验教学中心,按照《8455新葡萄娱集团am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(试行)》格式,于3月30日之前提交《自评表》或《自评报告》以及相应的支撑附件。其 中纸质版《自评表》或《自评报告》一式8本、支撑附件一式4本,电子版发至 caiyin@jlu.edu.cn,915629385@qq.com,蔡印收。

  2、参加人员要求及实验室准备

  汇报环节、专家反馈环节,要求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(院长、主任)、实验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、实验室分管院长(主任)、实验中心负责人,以及 实验实习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等,全员全程参加,其他人员自愿参加。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参会签到记录(分开签名,格式详见附件3)。

  实地考察环节,所有实验室做好迎接考察准备,人员就位、设备完好,实验室管理记录、学生实验报告、教学安排等资料齐备,实验实习正常开展。

  3、会场安排与现场考查路线设计

  请各单位于专家到达前2天,跟专家组秘书(附件4)确定中心汇报环节安排地点。同时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室分布情况,合理设计考查路线,以便专家清晰、高效进行实地考查。

  4、课表报送

  学校评估集中在4月份进行。请各单位在专家到达前2天,将实验中心4月份的实验课表送达实践教学科。

  五、其他

 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蔡印,联系电话85166413,手机1550008366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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