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总则

日期:2016-03-10 来源:吉林省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编辑:

        为了更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合理化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,从学院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出发,结合学校对仪器设备的相关管理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 一、实验室的所有仪器和设备在申请过程中,严格遵守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请暂行办法》。

   二、实验室的所有仪器在设备采购过程中,严格遵守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暂行办法》。

   三、在实验室仪器设备申报校产过程中,严格《8455新葡萄娱集团am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执行。同时,凡是属于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,在申报校固定资产时,在单位名称一栏统一选择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一项。

   四、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使用过程中,严格遵守《8455新葡萄娱集团am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细则》。同时,仪器设备的卡片中领用人一栏必须签字,且领用人必须是设备的日常使用个人。

   五、对于中大型贵重精密仪器,严格遵守《8455新葡萄娱集团am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细则》和《实验教学中心中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   六、对于低值耐用品,严格遵守《实验教学中心低值耐用品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   七、对于仪器设备的报废,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报废管理的相关规定。

   八、对于仪器设备的维修,严格遵守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   九、对于仪器设备的更新,严格遵守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管理暂行办法》

   十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。

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-5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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